中建协:征求《建筑工程绿色建造评价标准》修改意见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2-04-28 08:37

中建协:征求《建筑工程绿色建造评价标准》修改意见

2022-04-28 08:25:51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建筑工程绿色建造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对《建筑工程绿色建造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在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22年5月21日前。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建筑工程绿色建造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对《建筑工程绿色建造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在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22年5月2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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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主要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协同与管理;立项;设计;施工;创新指标评价;评价方法与等级;评价组织与程序等十个部分组成。
 
《评价标准》规定,绿色建造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立足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满足适用、经济、美观和绿色要求;绿色建造应对工程协同与管理、立项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四个部分进行综合评价;建设单位应对绿色建造负首要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建造承担主 体责任。
 
《评价标准》要求,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应对工程进行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实施方案的编制应考虑地域、经济、文 化、技术等方面的适宜性;应积极推进装配化、智能化、精益化、专业化;应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四新”技术推广应用。
 
《评价标准》规定,如下情况不得参与绿色建造评价:1.工程立项策划方案,无绿色建造的目标和实施路线,要求不明确;2.实际工程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要求不符;3.无工程勘察资料。4.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5.发生群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6.施工中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问题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7.施工扰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8.施工作业和住宿环境差,缺少应有的卫生健康设施。
 
《评价标准》明确了评价框架体系: 绿色建造各阶段评价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立项、设计、施工阶段评价通过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健康与安全、品质保障、技术适应性等进行;创新指标评价应在单位工程评价之前进行;绿色建造评价应以单位工程为评价对象,评价等级分为合格、良好、优秀 三个级别。
 
单位工程绿色建造评价框架体系(图 3.3.4)
3.3.4
 
《评价标准》对施工作出规定,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明确绿色施工管理职责;应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明确绿色施工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包含绿色施工章节。
 
《评价标准》制定了创新评价指标。开展技术与管理创新或引进先进技术,取得绿色建造显著成效的,每项技术记1分,总分不超过10分;技术与管理创新方面达到以下要求:1.采用 PEPC 承包模式。2.基于建造全过程协同的精益化管理。3.装配式建造技术;主体结构装配式构件不低于70%,建筑装修部品3种以上且均占同类部品用量比例不低于50%。 4.楼宇设备及系统智能化集成控制技术。5.低碳建材、设备应用与建筑立体绿化技术。6.建筑垃圾减量化及回收再利用技术;在设计阶段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施工阶段建筑垃圾排放量小于150t/万m2,回收利用比例不小于80%。7.人力资源保护及高效使用技术;机器人施工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10%以 上。8.地下水资源保护及基坑施工封闭降水技术。9.清洁能源开发和非传统资源高效利用等减碳建造技术。10.绿色性能优良的其他技术;施工中采取措施节约材料、能源等,使其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50%。
 
《评价标准》规定了评价方法与等级。要求,各阶段控制项指标应全部满足,评定结果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标准(表9.1.1);一般项指标,应根据实际发生项执行情况计分,评分标准(表 9.1.2);优选项指标,应根据实际发生项执行情况计分,评分标准(表 9.1.3)。
9.1.1
单位工程绿色建造等级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分别满足(表 9.1.6 )的规定。
9.1.6
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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