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
为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强化流域统筹治理、持续推进源头污染治理、系统开展水系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提出十九项举措。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多元共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地方实施、多方参与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机制,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已经完成治理、实现水体不黑不臭的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到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
其中,由住建部牵头落实的有:
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地级及以上城市政府要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限期治理。县级城市政府要对建成区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明确水体黑臭的成因、主要污染来源,确定主责部门,2022年6月底前,统一公布各城市黑臭水体清单、黑臭水体位置图(附城市建成区范围图)、河湖长、主责部门、计划达标期限。到2022年、2023年、2024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40%、60%、80%。
科学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城市政府要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逐一科学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2022 年 9 月底前,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及主责部门对口省级部门。对于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的黑臭水体系统化整治方案,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抓好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现有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 100 毫克/升的城市,要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管网排查改造、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和工程疏干排水清退、溯源执法等措施,不应盲目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到 2025 年,进水BOD 浓度高于 100 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结合城市组团式发展,采用分布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缺口。
严格排污许可、排水许可管理。到 2025 年,对城市黑臭水体沿线的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水户的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实现全覆盖,城市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应发尽发。
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每条水体的主责部门,要督促各参与部门积极作为、主动承担分配任务。推动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