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4月15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筑业企业要建立极端天气防范应急处置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应急预案及措施及时启动和落实。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加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要严格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快速应对。督促属地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及时接受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按要求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接受和传播各种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督促各建筑工地按照防范要求快速应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从严从紧执行停工停产撤人等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加强风险管控和应对防范。加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施工安全风险辨识。督促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重点从施工作业风险源分析极端天气下可能发生的灾害种类和事故类型,建立大风、高温、暴雨、暴雪、雷电等5类以及其他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下施工安全风险源清单。
制定完善应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专项施工方案。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生产、成本等部门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管控措施,并组织落实。
狠抓应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施工单位按照应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加大各项施工安全措施跟踪检查。
《通知》要求,强化督导,压实极端天气应对责任。要开展巡查检查。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建立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要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对现场进行实时巡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置。严格检查防护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应按照《指南》要求,在极端天气条件下,采取必要的停止作业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工序,确需作业的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保护措施。
要切实加强极端天气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消除问题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改,逐一销号,坚决避免伤亡事故发生。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组织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要落实企业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组织领导,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和现场项目部安管人员必须严格到岗履职,对企业在建全数项目现场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