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针对近期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决定,集中用两年左右时间,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
《通知》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健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排查安全隐患,“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整顿。
二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手册要求,加快编制印发地方手册和企业手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落实关键人员责任,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是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参建单位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大力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不得规避招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大力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清查工作。
五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打造安全生产示范工程。
据了解,治理行动分三步走: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日-4月15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2022年12月)。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于2022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