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通知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2-02-08 15:18
           十房发〔2022〕8号

    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实现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城区(不含郧阳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地上规划层数7层以上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规划层数的二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

    此通知。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