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5 11: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江门”政府门户网站(http://zwgk.jiangmen.gov.cn)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jiangmen.gov.cn)进行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邮编:529040,电话:0750-3831608,电子邮箱:jmjf034@pub.jiangmen.gd.cn)。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台账

一是主动公开及更新住房保障相关信息。2018年,在建立季度、年度动态台账更新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开市直及各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制度,并及时、按要求在我市住房保障网公开各市(区)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信息。

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对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季度建设进度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在保障房建设项目工地明显位置设专栏公示建设项目详细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群众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与解读能做到及时报批、同步公开和更新动态。三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按批次发布分配方案,对已分配入住和退出的租户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2018年,我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均以公开摇珠方式进行,至12月底,全市共举行摇珠分配32批次,共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210户,及时满足了符合申请资格的困难家庭的需求。四是定期检查和督促各市(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检查,2017年各市(区)主动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全市统一开辟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热点新闻、办事指南、投诉信箱及热线电话、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分配及退出信息、住房保障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板块,及时、主动更新各板块内容,完善全市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并得到了省住建厅的好评。

(二)做好公积金和维修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按时做好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3月29日在住建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在江门日报和江门电视台公开了相关情况。二是及时做好政策调整公开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最新规定,对《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电台等渠道做好发布及政策解读工作,让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动情况。三是对公积金双贯标系统上线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公积金双贯标系统9月10日在市区上线,10月15日在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管理部上线,为确保系统顺利运行,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电台等渠道公开相关业务办理公告以及受理银行网点公告。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关注度高的事项。在局网站公开维修资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等,对维修资金增值、利息分配事项,增值方案实施前,在局网站公示增值方案,征询公众意见;2018年初分配增值收益后,公开增值利息总收入、分账到户和业主的查询方式,接受监督。在局微信公众号或局网站发布维修资金使用的政策和资金管理工作动态,进一步加深群众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业务过程公开。通过表决系统决策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的,在发布投票公告、投票期延长、进入询异阶段和公布投票结果时,除向业主推送短信外,在“物管平台”(wygl.jmzjj.gov.cn)公示公告;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在“物管平台”公示使用立项和验收结果,2018年维修资金使用219宗。

三是业务受理状态和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可查询。申请人可在“物管平台”查询业务受理状态;业主可在平台、侨都之窗自助服务终端查询物业维修资金的明细信息。

(三)定期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检查并予以公布

2018年,我局围绕“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段及省、市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分别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国庆中秋、今冬明春等重要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各级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杜绝安全隐患,并及时将督查工作信息在我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加强安全宣传。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并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18年1月份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修订的通知》,督促各相关科室对仍在实施且有效期即将届满或上位依据已作调整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继续执行的,尽快开展评估、修订工作。经严格审核把关,我局的《江门市公积金管理办法》《江门市长堤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等4份规范性文件已正式出台并刊载在政府公报上。

(五)督导全市房屋征收部门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我局督导各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切实按照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的要求落实属地房屋征收项目相关信息的发布、更新,确保通过互联网、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等方式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进一步做好局门户网站“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维护,根据全市年度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情况对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定期对外网上公布。

(六)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住房保障方面。我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工作重点,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以公开扩大公众监督,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所辖区域政府网站及江门市住房保障网,对住房保障工作设置专栏进行定期公开,公开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包括:分配方案、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度、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

2.房屋租赁管理方面。为引导住房租赁双方合理商议租金,引导住房租赁行业预期,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发展,我局督导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编制了《江门市市区房屋租金参考价》(2017版),于2018年8月通过市住建局政务网和“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该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相关工作平稳推进。

3.农村危房改造方面。2015-2017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江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2427户,截至2016年12月,已全面完成三年改造任务,全市2427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已全部竣工验收,开工率、竣工率均达100%。我局已将农村危房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三年改造任务完成后至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未有新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

(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做好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了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方面信息。具体如下:

1.招标投标信息

(1)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开。

(2)招标公告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公开。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开。

(4)中标结果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公开。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依法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5)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现行法规及政策未有相关规定进要求公开。

(6)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的公开由项目监管部门在监管平台及公共信用网站进行公开。按违法行类别确定,一般期限为6个月至3年。

2.施工有关信息

(1)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的公开由我局于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江门网及我局官网进行公开。

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的公开由我局于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的公开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公开。

3.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1)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的公开由我局在官网进行公开。

(2)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的公开由我局自处罚之日起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进行公开。2018年我局共公开扬尘处罚38宗。

(四)竣工有关信息

1.竣工验收时间信息的公开由我局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时进行公开。

2.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等信息由我局于竣工验收备案后在我局官网即时公开。

(八)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住房保障领域

1)信息公开范围。根据历年来省下达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每年将任务分解到各市(区)。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本级、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和鹤山市对各管辖区域进行信息公开。

2)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8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0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各市(区)进行自查,对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全、更新不及时问题及时纠正。同年9月,我局对全市进行检查,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棚改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市在“江门市住房保障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共468条,其中市本级93条、蓬江区84条、江海区33条、新会区44条、台山市21条、开平市23条、恩平市45条、鹤山市125条。全市累计进行申请对象公示138批1590户,分配对象公示123批1548户,分配结果公示117批1502户,退出情况公示560户。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粤建市〔2015〕57号),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2018年11月我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粤建规范〔2018〕6号)至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招投标过程中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确保公开范围的适应性和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1)招标投标信息全过程公开。2018年,我局共完成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备案99宗,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均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结果进行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时限及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开率达100%。

2)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主动公开。目前违法处罚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江门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我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公开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52条,涉及企业52家,以处罚信息公开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合同订立及履行由招标人实施,但现行法规及政策未有相关规定要进行公开。

(九)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市政府交办我局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2件,其中主办27件,会办7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答复,并通过江门市建议提案系统公开,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2018年,我局对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身职能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做好每季度政务微博、微信统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

外,我局依照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分别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政务专网和部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财

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要求,我局抓住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条,规范性文件0份,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26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63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其他文件、信息23条。我局在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449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4条,政

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6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85条。全年参加在线访谈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1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全部依法按时答复申请人,按时办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产生。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各科室(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和改进:一是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特别是抓紧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使各单位普遍熟悉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三是完善网上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普查、考评的系列要求,健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绩效考核机制,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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