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1月10日,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对<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决定将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在上网公开征求意见,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标准》标准共分 4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评价指标评分。
《标准》的制定,旨在引导建筑业企业提高信用建设水平,引导行业科学、合理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标准》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应满足如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其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没有严重违规,未被司法机构和政府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未进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标准》制定了评价指标: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包括守信意愿、守信能力和守信表现3个一级指标。
守信意愿一级指标有3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
守信能力一级指标有3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
守信表现一级指标有4个二级指标和14个三级指标。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各级指标的最高分值参考表3.2.5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