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试行期2年。《通知》规定,对8项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强调,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在未取得五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前不得办理资质增项、升级,不得办理跨省、市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也不得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转移资质。
《通知》明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等8项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
《通知》规定了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条件:具有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产;具有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上述人员应满足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由企业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社会保险。
据了解,采用告知承诺制有7个审批流程:
1.申请。企业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按相关提示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受理。住建局2个工作日内通过“三库一平台”系统受理企业提出的资质申请。
3.审批。住建局依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4.公示。审批意见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制证。公示结束后,住建局在“三库一平台”系统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电子资质证书。
6.核查。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住建局将对其开展资质核查;核查合格的,企业可在资质证书到期前登录“三库一平台”系统申请“重新打证”换发有效期五年的资质证书。
7.公告。核查结果将在住建局官网向社会公告。
《通知》强调,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应对资质申报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住建局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和资质证书,将其违法行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3年内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事项。因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而引发的经济纠纷,由企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在深圳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取得资质证书后长期无正常经营、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将列为日常重点核查对象,发现企业不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撤回行政许可决定和资质证书。
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在未取得五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前不得办理资质增项、升级,不得办理跨省、市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也不得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转移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