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六部门下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示范带动,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要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到2025年,形成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
为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用市政再生水量大幅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实施方案》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坚持创新驱动,攻关一批关键核心装备技术工艺;实施分类推广,分业分区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突出标准引领,推进重点行业水效对标达标;强化示范带动,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加强服务支撑,培育壮大废水循环利用专业力量;推进综合施策,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管理水平。
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分工负责:强化示范带动,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
要围绕重点用水行业,组织各地及行业协会、中央企业优先选择水效领跑者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遴选、发布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和园区。推动企业、园区根据内部废水水质特点,围绕过程循环和末端回用,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完善废水循环利用装备和设施,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升企业水重复利用率。重点围绕京津冀、黄河流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到2025年,形成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等现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要强化政策支撑,完善激励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相关项目,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推广应用先进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