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两个县区被水利部确定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12月9日,水利部公布68个全国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名单,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海东市平安区上榜。
据悉,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旨在总结经验,巩固改革成效,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促进小型水库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进一步落实,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
大通县上榜理由是通过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了适合县情实际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创建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维养结合的工程管护模式,提升了水库管护效率和质量,组建了高效稳定的水库巡查管护队伍,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除后顾之忧,提高了管护效率。同时,制定了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科学考核机制,规范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6座水库全面完成除险加固任务,2019年安全鉴定结果为二类坝。
海东市平安区上榜理由是现有6座小型水库全部纳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小型水库的国有化管护,向国有水管单位落实小型水库产权和管护权,强化行业监督指导,理顺了管理体制,夯实了水库运行管理职责。同时采用“国有水管单位+群管人员”“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了高效的管护模式,逐库建设自动化监测设备等配套设施,实现水库安全监测自动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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