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民生福祉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是人民群众近年来最为关心的热点话题之一。
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把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围绕群众关心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评审批和环境监督执法“放管服”等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蓝天常在碧水常清
11月28日,乌鲁木齐市雪后放晴,天空蓝得醉人。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耀在大地上,远处巍巍雪山清晰可辨。
2021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天变蓝”项目,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降低工业污染排放强度,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即使在冬日,天蓝水清的日子也变得寻常可见。
乌鲁木齐市的天蓝水清,是我区坚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一个缩影。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区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尤其是针对群众关心的大气环境质量问题,我区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2021年我区将完成29.54万户居民煤改电任务,将煤改电工程进一步拓展到南疆五地州和北疆东疆有条件的县市。
我区持续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综合治理,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取暖,并重点开展对钢铁、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021年,安排中央、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清洁取暖和企业实施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项目。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系统”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衔接,各族群众可以在线申请办理17类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派驻工作组专为群众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2021年,工作组开展了“邮寄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即申请人将行政许可事项材料邮寄至工作组,待工作组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后再邮寄送至申请人,给非本地办事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
昌吉回族自治州对纳入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建设项目取消专家评审会和单位联审会商会环节。报告书、报告表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分别由国家法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和8个工作日内办结。
阿克苏地区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等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企业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时限和流程,对地区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提前介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即来即办。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我区生态环境系统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深入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落实不见面审批,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腿的便捷服务。同时,建立自治区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做好项目跟踪服务。
解决“老大难”环境问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把紧盯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和举报件办理质量,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9月开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每月有1名厅领导前往“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参加接访活动,集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通过厅长大接访示范带动了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常态化,有效推动了环境信访问题的化解,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旺生说。
截至目前,“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已办结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近400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老大难”生态环境问题。
同时,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坚持在帮扶服务企业同时保持环境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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