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1-12-14 10:17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省疫情防控办《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下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消毒工作,特别是县域“五位一体”各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做好处理设施出水消毒工作,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安全性。中高风险地区要充分发挥数字化系统作用,多采用远程监控、抓拍、流量监测等手段加强巡视,尽量减少现场作业,降低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确需现场作业时,作业人员要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通知对提高处理设施出水应急消毒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有紫外线消毒功能的处理设施,要确保消毒功能正常运行。对没有紫外线消毒的处理设施,要合理增加消毒浮盒等应急氯消毒功能。对新建改造的处理设施,要进一步复核新建改造处理设施的设计文件,确保处理设施具备消毒能力,并提供了出水(消毒)井的设计参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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