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对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是依据湖北省,十堰市“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十堰各县市区取得资质的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按30%比例抽取名单,从质量行为、绿色生产、安全生产等日常管理方面进行检查,此次共抽查了10家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共下发限期整改问题清单10份。
从检查情况看,在质量行为方面,绝大多数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际生产配合比与设计配合比基本保持一致。绿色生产方面,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大了绿色生产资金的投入,其生产线基本封闭,废水、废浆和固体废弃物基本能集中处理,粉尘、噪声得到了初步控制。在安全生产方面,大多数混凝土生产企业比较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安全设备设施基本正常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企业加强了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各项工作有较大的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意识不强,未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GB/14902)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等规范标准要求,个别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企业原材料进场质量检测项目记录不规范,部分企业实验室环境管理、留样管理不规范。少数企业实验室应有检测设备缺失、仪器设备未按要求检定(校准)。废水废浆再用于混凝土生产,未做有害物检测。无原材料,混凝土退货记录。个别企业存在无绿色生产机构、人员、职责、制度的建立。降尘、降噪设备设施不完备,无废水废浆检测、利用记录,无噪音粉尘检测记录,无生产设施设备及运输车维修保养等日常绿色生产检查记录。个别企业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证欠缺。配电室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逐一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问题清单。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负责跟踪督办,要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需对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抓紧落实、认真整改。同时要求,其他未被检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经营管理,确保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绿色、安全生产。对整改不到位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同时纳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必要时将责令企业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