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开区执法分局: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1-11-03 11:40
来源: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按照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督〔2021〕37号)要求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形成整洁、有序、安全、智能的城市管理新面貌,改进执法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学习教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原文原著。坚持周三集中学习日制度,切实发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作用。落实周三集中学习日制度,切实发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作用。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发区执法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将党史学习教育贯彻到全年学习中,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教育实践。各党小组也逐步按照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我局开展了两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两次全体党员党史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特别成立党员学习读书班,广泛搜集材料,听取党员关于学好党史的建议,并予以采纳。 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中汲取养分,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组织党员和协勤人员共计100余名来到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雄 红色永春传承”的主题活动,深切缅怀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英勇牺牲的革命英烈。
 
2、深入开展“党建+”精品项目创建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根据领导干部分管工作特点,制定工作项目清单,真正做到好事办实,共涉及14个方面30个具体措施。各领导干部与困难群众结成对子,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共结对子7个,解决主要困难7项,实地走访21人次。设立党员先锋岗和示范岗,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对先锋岗和示范岗的党员严格要求,要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心系百姓、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创建干净整洁的社区生活环境,党员志愿者携带垃圾袋,清除社区内及社区周边道路垃圾,同时,规范整理社区周边共享单车摆放,将东倒西歪共享单车扶正、摆放整齐,并向居民宣传文明共享、绿色出行的理念。
 
二、强化队伍标准,提升管理水平
 
1、利用钉钉的“DING人、DING事”平台的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人员统一管理。全面统计、更新了在岗在职人员的个人信息情况,准确掌握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完成了执法制服的招标采购程序,正在为全局城管执法人员定制新版的统一制式服装,并将做到一人一号,专人管理。局内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外出执勤时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终端设备等进行执法过程全纪录,并由档案室负责定期储存影音视频档案。局内不断完善《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对派遣制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2、政策法规科组织业务培训两次,培训内容为住建部新执法文书的使用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组织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对于行政处罚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对所有案件实行执法过程音像记录,对所有一般程序案件百分百进行法制审核。全面更换新执法文书,落实推进三项制度。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监督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严肃一线执法队伍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对违反纪律发生执法责任事故的,经查实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留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调离。
 
三、贯彻执法为民理念,提升服务质量
 
1、开展标志标牌专项整治。按照区精管办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指示,经开区执法分局全面落实区域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局领导安排,我局各勤务区对辖区内违规及破损标识标牌进行整治,重点对沈辽路、沈新路、开发大路及四环沿线的标识标牌进行排查,拆除交通护栏两侧公益广告9处,路旗广告2处。路引广告2处,拆除十号街路旗广告,涉及灯杆约40处,更换财富广场大型户外广告6处,300平方米。
 
2、开展牌匾专项整治。经开区执法分局召开广告牌匾专项会议,按照《沈阳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沈阳市牌匾标识设置导则》及《关于做好广告牌匾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户外广告牌匾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沿街新设置牌匾的商户进行规范化指导、登记管理,事先告知设置牌匾标识的注意事项,避免商户进驻后的不必要损失,指导沿街商户规范、美观、有序的设置牌匾标识;同时对违规设置、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进行专项整治。
 
3、加强环卫保洁工作。重点检查二三四级路,立交桥环卫保洁,小街巷和人行道保洁;开展隔音屏清洗;家设家具投放有序,落图落位,完好无损,清洁到位。月初至今,全力投入创城复检保障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街路进行全面清洁,必要时采取全天循环作业,歇歇人不歇车,累计出动环卫工人13440余人次,外雇人员1900余人次,各型作业车辆1120台次,共计清理卫生死角480处、清除垃圾6171.02吨,并对辖区内900余个破损垃圾桶、果皮箱进行了更换。
 
4、严控市政道路第一批挖掘计划。全面实行四个一管理。月初至今,综合审批科共接到道路挖掘审批报件10件,上会5件,巡查各挖掘施工单位现场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的6处。8月2日下午市局召开的全市燃气行业道路挖掘专项会议,关于加快燃气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根据会议内容约谈了各申请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文明施工做了重点说明,施工现场和安全尤为重要,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整改,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为创城做好基础工作。
 
5、开展违建专项整治。按照区领导指示,我局配合各街道物业对辖区内违规搭建进行拆除,重点对高明小区、张士小区、杨士乡政府小区、义德小区、滨河A区等地小区内的违规搭建进行整治,近期拆除违规搭建23处,面积约210平方米。
 
6、开展亮化专项整治。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沿街门店夜间牌匾灯光亮化及LED屏幕进行排查,对缺字、段条、亮化不全的,下达责令改正,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在整改完成前禁止亮灯。
 
7、开展共享单车整治。经开区执法分局对开发区内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约谈,了解各企业人员配备情况,与各企业共同研究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建立微信群,更好的开展共享单车整治工作。近期各勤务区大队加强共享单车整治,对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月初至今共清理、摆放共享单车520辆。
 
8、开展小招贴整治。按照区政法委工作要求,目前我局共收到线索135个,其中重复号码13个,其他号码正在取证,因停机追呼需要证据支持,勤务区正在对上报的线索号码进行录音取证,大多数号码均不接听电话,其中录音取证完毕的号码2个,已统一上报市局追呼停机。近期我局对重点街路商户门前小招贴进行清理,共计清理小招贴227处。我局联合各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已将“小招贴“整治工作做为常态化管理,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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