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郧阳区位列其中。
据了解,郧阳区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年度目标考核,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绿色生活,守护碧水、蓝天、净土、青山。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开展长江(汉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为100%。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天然气管网覆盖330余个居民小区,总长度达400余公里。督办治理涉气排放企业30家,淘汰老旧车辆564辆,认真落实禁鞭和秸秆禁烧,全面强化扬尘管控。治理尾矿库33处,“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10家。实施水土共治8万余亩,发展环水有机农业近20万亩,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200多座,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清洁”等次。持续开展“绿美郧阳”行动,退耕还林1.5万亩,绿化造林52.4万亩,封山育林16.33万亩,修复矿山165处,森林蓄积量达720.8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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