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依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
《工作方案》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织部署阶段(2021年9月)。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
专项实施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1.自查自改,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全面排查本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2.专项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各级公安部门对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问题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对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5月-6月)。各省级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报告。
《工作方案》要求,严格依法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闭环式”全链条打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一查到底,查处背后的各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打假。对于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尚未结案的,要持续跟进,确保不结案、不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