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对五起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行为予以撤罚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1-09-24 07:45
 

住建部:对五起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行为予以撤罚

2021-09-24 07:40:55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住建部对吕知鑫等五人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行为予以撤销注册许可或行政处罚。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对吕知鑫等五人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行为予以撤销注册许可或行政处罚。
 
住建部图
 
1.建督撤字〔2021〕48号:经调查核实,邹涛在武汉市武昌区城建市政建设工程处注册期间,存在同时在二个单位领取报酬、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撤销邹涛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鉴于邹涛已完成注销注册,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住建部决定对邹涛作出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理。
 
2.建督撤字〔2021〕46号:经调查核实,吕知鑫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福建闽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撤销吕知鑫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吕知鑫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住建部决定对吕知鑫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3.建督罚字〔2021〕46号:2019年8月29日,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的中国能建天津电力工程技术自主创新产业园天津电建生产科研基地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名施工人员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82万元。根据《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能建天津电力工程技术自主创新产业园天津电建生产科研基地项目“8·29”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刘明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刘明责令停止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4.建督罚字〔2021〕45号:2020年3月11日,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位于济南市济阳区力高·未来城一期天悦二标段工程项目3号楼施工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根据《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济南市济阳区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批复》(济阳政字〔2020〕33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霍新杰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未及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霍新杰责令停止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5.建督罚字〔2021〕44号:2019年12月13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五纬路与六经路交口的民安里(二期)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24.5万元。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滨海新区汉沽民安里(二期)项目“12·1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津滨政函〔2020〕62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郭明瑞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未实际履行施工项目负责人职责。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郭明瑞责令停止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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