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住建工作成绩突出 获省级奖励350万元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咸宁市住建系统四项工作成绩突出,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将获省级奖励资金350万元。
咸宁市住建系统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的四项工作分别是:
咸宁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获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
赤壁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整体推进较好较快,获省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
崇阳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整体推进较好较快,获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同时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级试点和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
通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获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
近年来,全市住建系统上下整体联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和美城乡、打造民生住建”为主线,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城市建设强筋壮骨”为己任,大力实施补短板强功能工程,积极巩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成果,大力健全农村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努力开创全市住建事业改革发展新局。
下一步,全市住建系统将进一步用足用好激励措施,为咸宁建成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再立新功、谱写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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