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缩短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1-08-19 10:27
中华建设网讯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日前,黄石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系列政策,贷款期限可根究个人需要调整。
 
【市民来电】几年前,我在团城山用公积金贷款30年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想早点还清贷款,请问贷款期限可以缩短吗?有什么要求?
 
【部门回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办理缩短或延长。如想缩短公积金贷款期限,借款人需要正常还款一年以上,还在正常缴存,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
 
在还款期间内,借款人每年可办理一次缩短贷款期限业务。实际贷款期限为已还贷款期数加上期限变更后的剩余贷款期数之和。实际贷款期限在5年内(含5年)的,则变更后剩余贷款期数执行5年(含5年)以内利率档次;实际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则变更后剩余贷款期数执行5年以上利率档次。
 
举个例子:如原贷款期限是10年,缩短2年则实际贷款期限为8年,按照5年以上利率档次执行;若缩短5年则实际贷款期限为5年,按照5年以内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利率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变更前贷款执行了上浮利率的,调整后仍执行上浮利率,期限变更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予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期限变更以合同期限为准,必须以12的倍数(月)变更。符合条件的,需要借款人夫妻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公积金营业网点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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