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建厅厅长调研兰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
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6日下午,甘肃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苏海明带队赴调研兰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兰州市副市长武和谦,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负责同志,城关区、红古区、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在兰部分高校、金融机构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兰州市住建局汇报了兰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情况,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建行甘肃省分行分别介绍了金融支持政策,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汇报了有关支持政策,西北师范大学、城关区政府、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市轨道交通公司、兰州颖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和企业汇报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打算,苏海明就国家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背景和重大意义作了介绍,对国办《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并与参会人员就我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苏海明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切实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有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我省将抓住机遇,认真落实国办《意见》精神,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苏海明强调,兰州市作为甘肃省唯一人口净流入且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最大的城市,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办《意见》精神,切实肩负起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做到率先发展、示范带动。一要科学确定发展目标。抓紧摸清本地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从实际出发,把握按需定建的原则,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二要抓紧落实支持政策。抓紧出台市一级层面落实《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合理确定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充分听取各类主体的意见,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三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尽快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和部门单位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四要严格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出租管理和运营管理,严格把握政策红线,防止上市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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