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调研开展试点 积极推进西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住建厅迅速行动,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区内外进行调研考察、开展试点等工作,积极推进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顶层设计和工作计划。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今年3月28日起草完成《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上报住建部等四部委备核。按照第四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已经报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期将正式印发执行。
二是开展调研考察。为更好地推动西藏自治区示范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借鉴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区住建厅厅长斯朗尼玛带队,组织7地(市)住建部门负责同志及示范县相关人员以及部分村干部共40余人赴浙江省进行实地调研考察。5月底,由区住建厅厅长斯朗尼玛、副厅长李新昌分别带队赴拉萨、昌都、林芝、山南等地市开展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摸底调研。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目前以地方债券形式确定7.5亿资金用于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实施农牧区垃圾、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及农村改厕等工作。四是开展试点整治。西藏自治区共有国家、自治区、地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23个,2018年主要开展示范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国家级示范县的墨竹工卡县开展了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和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试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方案已于5月29日通过住建部专家评审;垃圾减量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已基本确定,低温裂解设备将于近期到场进行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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