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联合举办《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座谈会
来源: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月22日,为做好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制定工作,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联合组织召开了《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座谈会,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相关科室(部门)、律师等近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7月22日,为做好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制定工作,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联合组织召开了《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座谈会,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相关科室(部门)、律师等近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邢民主任介绍了株洲市维修资金管理的使用现状和背景情况、急需修订的原因以及维修资金中增值收益的改革方案,并结合株洲市委改革任务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用途试点提出了“应急维修资金”、“电梯保险”、“增值收益统筹账户”等改革创新思路。参会人员结合《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条款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意见和建议集中在车位(含人防车位)车库是否需要交纳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是否可以筹购买公共部分专项财产保险、对业主或建设单位未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时足额交存至专户管理银行的诉讼权等问题。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肖力钧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有改革精神,二是要有所突破,三是要有发展精神,四是要有立法精神,制定文件要以人民为中心,不减损群众利益,这样才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此次座谈会,为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使用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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