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建局十大举措优化住建市场环境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来源: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张掖市住建局紧密结合本部门在推进市场环境建设方面的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推进方案,采取十大推进措施,不断加强住建市场环境日常监管,深化对房地产、建筑业等企业的诚信教育和文明经营教育,持续整治在房地产市场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一是持续抓好从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建立完善台账管理制度、惩戒制度,巩固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
二是以网络化手段推进建筑市场与招投标市场、施工现场管理的“三场联动”机制,采取综合性、主动性手段规范建筑企业行为。
三是持续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不断强化“放管服”改革举措,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完善资质审批许可程序,致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积极构建有助于建筑业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的权责,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模式,加强招投标过程及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做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持续抓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杜绝施工企业违法分包、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发生,持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五是制发并严格落实《张掖市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张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建设工程环境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六是着眼于城市品质提升,围绕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智慧化建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以高品质的城市建筑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
七是制发并严格落实《张掖市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未按“一房一价”要求销售商品房或价外加价捆绑搭售车位或地下室、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购房人责任和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房地产销售信息和将未竣工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八是整治房地产市场中介机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九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等损害业主共同利益行为和停车收费过高、只收费不管理、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在代收水电气等相关费用时擅自加价、恶意虚报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十是制定并认真落实《张掖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区推广使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促进“智慧物业+生活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通过十大举措的实施,营造更加良好的住建市场环境,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是持续抓好从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建立完善台账管理制度、惩戒制度,巩固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
二是以网络化手段推进建筑市场与招投标市场、施工现场管理的“三场联动”机制,采取综合性、主动性手段规范建筑企业行为。
三是持续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不断强化“放管服”改革举措,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完善资质审批许可程序,致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积极构建有助于建筑业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的权责,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模式,加强招投标过程及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做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持续抓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杜绝施工企业违法分包、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发生,持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五是制发并严格落实《张掖市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张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建设工程环境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六是着眼于城市品质提升,围绕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智慧化建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以高品质的城市建筑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
七是制发并严格落实《张掖市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未按“一房一价”要求销售商品房或价外加价捆绑搭售车位或地下室、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购房人责任和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房地产销售信息和将未竣工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八是整治房地产市场中介机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九是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等损害业主共同利益行为和停车收费过高、只收费不管理、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在代收水电气等相关费用时擅自加价、恶意虚报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十是制定并认真落实《张掖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区推广使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促进“智慧物业+生活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通过十大举措的实施,营造更加良好的住建市场环境,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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