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26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8〕11号)。《意见》明确了漳州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力创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意见》提出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加快建成产业基地、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提升装配施工水平、推行信息化管理、推进建筑全装修、促进绿色发展、推行工程总承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九项重点任务,并从加强用地保障、实施奖励、加强金融服务、落实税费政策、加大行业扶持五个方面为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政策支持,还提出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督查以及加大宣传推广四项保障措施,确保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业处 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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