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公积金中心与住建局联合 拒绝公积金贷房企将暂停网签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1 14:12
 为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使用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闽建房〔2017〕8号)要求,近日,龙岩公积金中心联合市住建局,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二是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建局将停止网签和预售资金拨付。
 
此次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个部门的联合,是引导缴存职工合理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一项新举措,缓解了购房职工的还款压力、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