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套公租房试点“职场新人”专项配租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1 11:43
 2016年5月11日,燕保˙辛店家园等3个公租房项目的490套房源,首次面向全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试点专项配租,外地户籍符合条件的18-35岁“职场新人”也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引导居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加快形成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供应体系。2015年,我市又出台了公租房剩余房源“先到先得”和“集体租赁”政策,进一步提高分配效率。随着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不断深入,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已逐渐受到了群众的认可,我市“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逐渐形成,住房供应结构日益优化。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1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北京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需求,进一步提高公租房配租效率,加快构建“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专项配租试点工作。

根据调查,当前我市租房需求较为强烈的群体主要是新就业人员,包括青年教师、医护人员、青年干警以及引进的科创人才等。根据有关数据,每年我市留京大学毕业生2万人左右,多数在35周岁以下,学历均在本科以上,在参加工作初期如无其它支持,个人无力购房,需给予一定政策支持。通过配租公租房,可以给新职工家庭一个更为稳定的居所,减轻他们的住房支出负担,让广大青年家庭可以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中去,更好的发挥出青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助力青年成长成才,为首都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此次配租试点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此次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公租房配租试点,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发展租赁市场”的重要举措,是全面统筹考虑首都人口资源环境等客观因素,牢牢把握住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引导中心城区人口有序疏解的有力举措,也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改善新职工家庭住房条件的利民之举。

据此,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此次配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完善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此次配租对象为新就业无房新职工,在收入上不做限制,仅在年龄、住房以及就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本市住房供应体系的无缝衔接。二是提高配租效率,改善新就业职工居住条件。在配租上,不搞轮候、资格一次有效,现场登记、先到先得,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配租效率。三是实现产城融合,促进职住平衡。此次配租的公租房项目,明确了项目区户籍和在项目区工作的申请家庭可优先配租,其中海淀区的两个公租房项目仅接受城六区户籍及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申请。通过配租先后次序的安排,有利于引导居住与产业的合理布局,促进人口有序疏解,实现产业、城市和居住的有机结合、有序发展。

新就业无房职工要符合哪些条件?

此次配租对象以及配租次序的确定,紧紧围绕着符合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这一中心,既要满足无房新职工家庭住房需求,又要符合本市实际和发展方向,努力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基于上述考虑,参加本次配租试点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收入上不做限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2.申请人具有外省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按照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工作单位须在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北京市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配租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

同时,配租按照以下次序进行:第一次序:申请人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及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第二次序:其他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第一次序申请家庭全部完成配租程序后,房源仍有剩余的,再面向第二次序申请家庭进行配租。

此次配租房源有哪些项目?

本次配租试点的房源均为已实行面向本市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公开摇号、先到先得和集体租赁后剩余的房源项目,共计490套,全部为市投资中心持有并运营的公租房项目。具体包括: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的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180套、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的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70套、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的苏家坨公租房项目240套。其中,海淀区房源仅接受符合条件的城六区户籍及在海淀区工作的外省市户籍家庭申请。

市投资中心将在房源公告中公布配租房源的户型面积、租金价格等具体情况,有意向的新就业职工家庭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投资中心官方网站详细查询了解。

如何申请和审核分配?

本次配租试点申请、分配将采取项目登记制,有利于申请家庭结合自身生活、工作需要,选择适合的房源,让申请家庭有更大的房源选择空间。配租完成后,相应资格和顺序号不再保留。在同次序内,采取按登记时间先后排序选房,与之前的摇号方式相比,确保了做到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能更有效提高分配效率,减少工作环节,让申请家庭能尽快选房签约入住。具体流程为:

1、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房源配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项目地点进行意向登记,现场填写申请表及承诺书,同时应提交身份证、户籍簿、婚姻等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根据意向登记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名单,由市住建委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在市住建委和市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3、签约入住。市投资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选房结束后,相应选房资格及顺序自动终止。

特别要说明的是,此次选房不设房源套型限制,申请人可按照居住意愿和承受能力,在可选房源内,自主选择需要的套型。

签约入住和后期管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1、租金标准。本次配租采用经专业机构评估测定的相对应的市场租金单价。

2、合同期限。本次配租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些家庭的过渡性、阶段性住房需求。

3、后期管理。对于承租家庭在租住期间的管理,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公租房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租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转租、经营、转借、擅自调换房屋。承租家庭承租期间获得其它住房,应当按规定退出。申请家庭或承租家庭弄虚作假、隐瞒住房、职业状况等情况的,经查属实,收回承租住房,申请家庭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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