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意见》
2017年11月,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17〕141号)。《意见》明确了三明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其中,梅列区、尤溪县、大田县为积极推进地区,比例要达到25%以上,其他县(市、区)为装配式建筑鼓励推进地区,比例要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重点培育3家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意见》从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税费优惠、行业扶持等四方面为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具体政策支持,并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督查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三明市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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