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住建厅组织召开《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
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有序推进《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进程,1月9日下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立法工作启动会,就立法的思路框架、重点内容、组织计划以及保障措施等问题开展了研讨。刘少为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少为指出,《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是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生态文明类立法项目,是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决策部署,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加快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刘少为强调,《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聚焦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着力增强部门协同,着力健全管理机制,着力加强引导扶持,着力强化法律责任,有效规范和保障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厅法规处、建筑节能科技处主要负责同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合肥市城乡建设委等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省内科技研发、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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