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打造文明新高地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6月14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厦门召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被授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中心继被共青团青海省委、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2013-2014年度高原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和连续九年被团中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增添的一张新名片。
近年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精准对标《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高标准、严要求、细举措,全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开展创建活动,打造文明公积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青海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四个扎扎实实”,实现“四个转变”,始终以文明创建工作总揽全局,全员参与,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了年度总体目标,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做到了多年来力度不衰,氛围不淡,热情不减。二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打造责任公积金。始终牢记社会责任,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坚持低调做人、潜心做事,服务地方、回报社会。三是创新服务理念,打造亲民公积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制定《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完善行业规范,健全服务准则,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规定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拖、卡”等突出问题,职工满意度明显提升,开创了文明服务新局面。四是保持队伍纯洁,打造廉洁公积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以及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措施,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经常性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防范体系,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形成了争做拒腐防变、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好公仆、好干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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