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武汉商品房“交房即可办证”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11-24 17:19
 明年1月1日起武汉商品房“交房即可办证”

 

湖北日报讯 (记者成熔兴)11月22日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武汉市将在2021年1月1日后开展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可办证”服务,即购房者收房后缴清税费,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日前,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325号提案的答复》(下称《答复》)。《答复》称,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武汉市购房者在收房与办证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短则几个月,多则二三年,甚至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房”,群众居住多年都无法办证,群众住得不安心,也无法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实施“交房即可办证”,购房者可以规避收房入住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风险,有效维护权益。同时,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前置到竣工验收阶段,提前集中办理,还优化了企业办事环节,缩短了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周期。

为此,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交房即可办证”工作列为武汉市2020年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6月以来,该局多次就“交房即可办证”工作召开专题会,对涉及的规划、房管部门相关流程进行了细致梳理,并借鉴江苏、长沙、杭州、昆明等省市的先行经验,结合武汉市实际,草拟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销售商品房“交房即可办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7月6日至8月4日,该局先后两次召集由房管、建设、税务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根据反馈意见对通知进行了多次修改。

下一步,该局将会同市房管局就“交房即可办证”的流程及相关内容形成正式意见,寻找符合条件的项目,试点“交房即可办证”。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指南,争取2021年1月1日后在全市开展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可办证”工作。

(11月24日《湖北日报》)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