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仓城管开出违反新《固废法》首张罚单
稿件来源: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近期,太仓城管高新区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娄江路与弇山路交叉口北侧空地上堆放着大量的建筑垃圾及部分生活垃圾。
经查,2019年8月,位于娄江路东侧洛阳东路的万科房产发包方太仓市万仓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哲信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万科太仓19-02地块项目三期精装修工程合同》,由上海哲信装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装修施工。2020年8月至9月中下旬,上海哲信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发包方的交房要求,擅自将施工中大量的建筑垃圾及部分生活垃圾倾倒在娄江路与弇山路交叉口北侧空地上。经调查取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不得乱到生活垃圾”等规定。鉴于本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和实际情况,城管部门严格落实新法宣贯,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该企业予以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对擅自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把城市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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