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建厅文件:关于加强住建领域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9-29 13:03
 

关于加强住建领域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产局、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天门市住保局:

国庆、中秋将至,安全生产面临考验。9月27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组织召开了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全力以赴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会议精神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0〕43号)要求,现就加强住建领域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全国即将迎来国庆、中秋长假,党中央将于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意义重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以及各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在岗带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

(一)监管建筑施工安全。各地住建部门、建筑施工参建各方节前和节日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遏制事故频发的势头。节日期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等必须全员在岗,履行安全职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安全管理人员不到岗,工地不得组织施工。一是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盾构施工等环节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二是继续推进预防高坠事故专项行动。切实落实预防高坠事故的各项措施,强化教育培训、规范安全行为、严密安全防护,排除高坠事故风险。三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对照省厅《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化管理、施工人员健康筛查、现场卫生消杀等疫情常态化管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工地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事件。

(二)监管城镇基础设施安全。一是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重点对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城市桥梁、供水供气设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城市市政设施安全有效运行。进一步做好供水供气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城市公园等游乐设施检测、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游乐设施运行安全。二是抓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开展节前运营安全检查,对污水检查井防坠网损坏、缺失,管道堵塞破损和污水处理设备故障等问题及时检修。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厂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运营人员到岗到位。

(三)监管城市管理安全。各地城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垃圾收集转运站(点)、处理场(厂)、公厕、作业车辆停放场等生产和服务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类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作业时,要规范设置安全标志标识,防范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减轻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劳动强度。

(四)监管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城市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对经申请鉴定的危险房屋,建立危险房屋清册,明确危险房屋监管责任人,掌握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隐患的基本状态等相关信息,会同街道、社区,指导督促产权人、管理及使用人加强对城市危房的维护、巡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依合同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劝阻、报告”的安全职责,充分利用宣传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梯视)、微信公众号等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业主、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积极主动配合应急管理、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房屋安全风险的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处置安全风险,保障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稳定。加强部门监管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和问责,列入信用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五)监管农村住房安全。各地要加强农村住房特别是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巡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迅速组织人员核查认定,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将人员撤出危险区域,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各地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统筹安排,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明查暗访、应急处置等工作;值班领导对值守期间的各项工作负责,按权限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按规定上报突发事件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对各类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各单位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领导排班表请于9月30日12点前报厅安委办。

省厅24小时值班电话:027-68873899,68873898(传真)

厅安委办:唐先国 027-68873802

箱:zac@hbszjt.net.cn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8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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