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成功发行482.96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
近日,山东省以公开招标方式分两批次成功发行5年期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482.96亿元,覆盖除青岛以外的16个设区市。2018年,国家首次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专门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问题,有利于规范棚改融资行为,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充分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利于建立棚改专项债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长效机制,为棚户区改造重大民生工程提供重要资金支持,将是今后政府实施棚改重要的融资途径。(住房保障处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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