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要求消除物业安全隐患
物业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物业行业生产安全更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保障物业管理中消防、电梯、供水供电设施、地下空间等各生产环节的安全运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11月29日发布《物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点》,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从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和内部管理三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
《排查要点》共涉及消防、电梯、供水、供电、有限空间、地下空间、监控防范、房屋建筑使用、装饰装修、电动自行车管理等16个分项,提出87条具体要求。在消防方面,要求物业企业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等。
此外,还要求各物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强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得将物业管理事项、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排查要点》的印发是为了进一步指导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理顺管理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物业企业抵御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能力。通过全面排查治理物业管理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系统分析,找出各类安全隐患产生的内在原因,从而达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目的,严防新的类似隐患的再次出现,保持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保障市民住得放心、住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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