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建:新增8项告知承诺事项,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叶勇)8月25日,宜昌市工改办(市住建局)印发《宜昌市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新增告知承诺事项8项,审批资料实行告知承诺事项4项,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意见》实施以来,宜昌市共有49个审批事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不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
《意见》明确了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适用类别和具体内容。明确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拆改迁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等8个事项采取告知承诺制。
对施工许可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使用权审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审报告、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各部门事项审批环节实行审批资料告知承诺。
《意见》实施以来,宜昌市共有49个审批事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不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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