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全面推行个人期房“组合贷”业务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李仁杰 李安琪)7月1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州直缴存职工中开展试点“组合贷”业务。目前,该业务已在全州推广。
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需求,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银行按揭”贷款业务新模式,自7月1日起,在州直缴存职工中开展试点“组合贷”业务。运行一个月后,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1日,向全州推广个人期房组合贷款业务。
据了解,目前已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3家银行申请与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开展组合贷款业务。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为减少开发企业和缴存人的跑动次数和业务办理环节,实现就近办和“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合作银行向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派驻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本区域范围内房地产按揭项目的组合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组合贷款业务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相关银行个人期房按揭贷款规定。所购住房必须是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均已准入的合作楼盘,目前已有29个楼盘申请成为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项目。申请地点为所购期房项目所在地的公积金办事处(营业部 ),恩施市城区范围内项目的组合贷款业务在州中心直属营业部申请办理。
自7月1日开展“组合贷”业务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全州已办理组合贷款136笔,发放公积金贷款资金5436.6万元 ,发放银行贷款资金3466.4万元,按与银行的平均利率差和住房公积金平均贷款年限计算,可为缴存职工节约利息支出约1500万元,减轻了缴存职工购房资金的筹集压力,更好地满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同时支持了房地产市场发展。
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需求,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银行按揭”贷款业务新模式,自7月1日起,在州直缴存职工中开展试点“组合贷”业务。运行一个月后,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1日,向全州推广个人期房组合贷款业务。
据了解,目前已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3家银行申请与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开展组合贷款业务。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为减少开发企业和缴存人的跑动次数和业务办理环节,实现就近办和“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合作银行向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派驻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本区域范围内房地产按揭项目的组合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组合贷款业务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相关银行个人期房按揭贷款规定。所购住房必须是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均已准入的合作楼盘,目前已有29个楼盘申请成为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项目。申请地点为所购期房项目所在地的公积金办事处(营业部 ),恩施市城区范围内项目的组合贷款业务在州中心直属营业部申请办理。
自7月1日开展“组合贷”业务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全州已办理组合贷款136笔,发放公积金贷款资金5436.6万元 ,发放银行贷款资金3466.4万元,按与银行的平均利率差和住房公积金平均贷款年限计算,可为缴存职工节约利息支出约1500万元,减轻了缴存职工购房资金的筹集压力,更好地满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同时支持了房地产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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