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建厅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专题会暨《民法典》培训会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8-26 12:5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8月5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专题会,孙众志厅长主持并做重要讲话。会前,特邀请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马新彦教授,为全厅干部职工讲授《民法典》。在家厅领导及各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同步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也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各处室(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处室(单位)的工作职责,对重点任务一项一项地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抓手,扎实深入向前推进,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要作遵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真正把遵法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让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的观念在头脑里扎根。要建立实施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通过网络教学、专家授课、案卷评查、案例分析等多种途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研究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在重视法律知识宣传的同时,要把传播法律思想、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注意创新学习培训的方法,通过在培训后组织严格考试,对典型案件开展研讨,组织庭审观摩等途径,增强培训的实效。
 
会议强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要要依法合规,不得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外地企业或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不得没有上位法依据增加老百姓的义务或减损其权利;二要体现民意,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要遵守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法规处要合法性审查,保证我厅出台的文件主体不越权、内容不抵触、程序不违规。
 
会议指出,要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一要明确哪些事项应属于厅本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结合实际做出操作性的规定;二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改变由过去一些项目论证会,工作人员在自己认识的圈子里,随机聘请专家的做法,提高专家论证的组织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
 
会议强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加强本级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市、县行政执法活动的检查指导,深入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法规处要组织好相关处室成立专题课题组,可以考虑通过聘请有关专业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方式,抓紧推进这项工作。要认真组织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将各类执法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行政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作出决定。
 
会议强调,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保持吉林省住建厅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势头,继续做到有案必立,不推脱;有错必纠,不护短;有章必循,不走样。要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行政诉讼义务,对老百姓起诉行政机关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通过案件办理,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顺应历史潮流和发展大势,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行政,争取经过三、五年的努力,使全省住建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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