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住建工作中问题排查专项行动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8-20 11:35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8月5日、8月8日专题会议、8月10日省委在木里矿区现场会、8月12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及省政府领导“坚决防止将改善民生之举变成滋扰百姓之事,要抓紧开展摸排,指导和监督地方做好工作”等批示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问题排查工作,并提出以下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思想排查。要认真反思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思想上、态度上、立场上、作风上是否存在差距,从灵魂深处进行反思,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委要求,务必想清楚,看明白,不断校正思想。深刻汲取祁连山木里煤矿非法开采破坏环境的深刻教训,思想上清醒起来,警觉起来,绝不能麻木不仁,绝不能大意,绝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二要行动迅速,认真开展工作排查。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民生实事保障服务民生作用,认真开展民生实事工程梳理自查工作。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要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农民危旧房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住建行业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排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住建部对住建工作一系列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通过排查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要强化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勇于直面问题,主动担当责任,不推诿推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业务处室要高度重视,在各业务领域认真回顾,自查自纠。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各处室的排查工作,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各业务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作为,不被动应付。厅党组要在全厅起领导作用,高度重视排查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机关纪委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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