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大举措不断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8-19 10:35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全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近年来,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陆续实施三大举措,下大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稳步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工作。

一是落实政策促进就业。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青海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对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积极发展本省以专业作业为主的劳务企业,促进农民工规范稳定就业。实施建筑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以镇村为基础,大力发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的工作思路,推动发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等作业为主的建筑专业企业,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截至目前,已为257家劳务企业1607余个专业作业队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是全力做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规范建筑业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印发《青海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和代发工资银行的职责,建立了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发放的具体流程,统筹推进建筑工人工资依法发放。并利用“互联网+”强化行业监管,2020年1月份搭建了全省统一的“青海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了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了全省建筑工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考勤记录、合同情况、培训情况、从业轨迹、工资发放和诚信评价等信息动态记录。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做到工人身份信息有迹可循,更加便利工人信息排查工作,对抗疫提供了一定帮助。截至目前,全省2020年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有240余个工地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三是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将户籍制度改革后进城落户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转户农牧民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户籍制度改革后进城转户的农牧民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其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条件符合城镇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可以通过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进城后的住房问题。

截至6月底,青海省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的方式累计保障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35139户,其中:实物配租保障34634户,租赁补贴保障50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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