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采取“五定一罚”举措扎实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定点投放。统一标准,以“美加净”为目标,“改小为大”“改旧为新”改建生活小区现有垃圾投放点。通过“美”化垃圾投放点外观,“加”装雨棚,保证投放点洁“净”,提升垃圾投放点硬件水平,成为垃圾分类定点投放处。通过智能语音提示,指定专门的垃圾收集点作为垃圾投放地点,进行垃圾集中投放。目前鼓楼社区机关大院集中投放点由7处减到3处,分别位于政府机关小区健身广场、县委组织部办公楼后、县政府东侧新家属楼。
定时投放。根据居民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居民群众的生活习惯,确定每个小区垃圾投放点的开放时间段,方便居民定时投放。投放时间统一为6:30-10:00,17:30-20:30。
定人督导。鼓楼社区通过招募和培训“网络协同”人员、组建志愿者进行督导。根据生活小区垃圾投放点数和开放时间,招募组建志愿者队伍,通过统一培训后,上岗指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定人收运。根据每天实际垃圾产量配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由竹溪县环卫所根据投放的四色垃圾分类桶产生的垃圾量,确定两名收运人员,确定每天的垃圾分类运输时间,做到科学合理、有序收运。
定点处置。联系专业运输作业车辆按时分类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由县环卫所承担处置责任,将收运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运送到城关温泉沟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置场进行集中处置。
敲门处罚。为推进竹溪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若发现混投、乱投等现象,通过查实时监控可迅速追踪到住户身份,在《湖北省垃圾分类处罚条例》未下发之前,秉承不分类不收运的原则进行处罚,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敲门处罚。
据悉,竹溪县试点社区(鼓楼社区)已采购到位20余套全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分布在机关单位及生活小区,用于实时监控、语音提示督导、积分管理城区20个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分类情况。为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效果,该县已在居民生活小区楼栋投放大型垃圾分类广告牌300余块,同时通过视频全天候监控、对居民上门培训、社区培训、粉类墙体广告以及通讯信息公司收集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力争通过持续、生动、有趣的多元化宣传方式,大力推广垃圾分类,倡导和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提高竹溪县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