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部门联合检查 严控公共建筑室内温度
大寒刚过,寒潮便至,室外温度渐至冰点,冬季供暖也进入了高峰期,为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减少能源浪费。2018年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开展了公共建筑室温联合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对象由全市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中随机选取而来,多为大型写字楼、酒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城市管理委将从公共建筑供热、用热两个方面同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既包括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情况,还包括公共建筑的供热单位节能运行管理情况,目的是督促公共建筑运行单位和使用人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
明确检查主体,严控公共建筑室内温度
为什么选择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进行检查呢?首先,我市非节能公共建筑数量依然较大。北京市目前仍有1.7亿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公共建筑,这些公共建筑大部分是上世纪末建的,面积动辄几千平方米,甚至上万平方米,每天消耗着大量能源。其次,公共建筑供热占比较高。据统计,供热行业是全市节能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供热用能约占全社会用能总量的15%,占建筑用能总量的30%以上。其中,公共建筑供热在全市建筑供热面积中约占25%,占比较大。第三,当前公共建筑有巨大的节能潜力可供挖掘。检查中发现,冬季开窗情况依然存在,公建室内温度过高现象层出不穷,建筑自身节能措施有待完善,供热单位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总之,督促业主主动进行室温控制,不仅能让绝大多数业主节约热费或燃料费,同时也有利于我们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所以说,抓好公共建筑室温检查工作,对于提高全市供热效率、推动建筑节能意义重大。
引进第三方机构,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
在检查现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法人员从建筑空调系统运行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和培训情况、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室内温度及空调系统的运行记录、温度测量设备的可靠性情况、现场检测室内温度等五个方面进行核查。市城市管理委检查人员则对公共建筑的供热单位在热源、管网和散热末端等环节的节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准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还邀请了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他们对现场的室内温度情况进行布点监测,并进行技术分析,执法人员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认定。
严格执法不手软,节能改造正当行
一旦发现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责任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限定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对于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将按照《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惩戒只是手段,节能减排才是最终目的。除了主动为建筑降温,公共建筑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完成节能目标。比如通过应用围护结构保温改造、热源气候补偿、分时分区供热、水泵风机变频、供热系统水力平衡等技术,在保证正常使用期间达标供热的情况下,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效水平,最大限度节约能源;此外,一些公共建筑还可以根据自身的使用规律和用热特点,加强系统调控,在假期、周末、晚间等非工作时间、非营业时间采取保温或者间歇运行方式,也能起到很好的节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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