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新的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将如何开展?”“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如何提升?”“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如何开展?”“经费投入如何有效保障?”……6月29日,柳州市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联组会议,对《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并现场对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在当天的专题询问中,12名委员紧扣法律规定、聚焦突出问题、体现群众关切进行提问,柳州市住建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作答,诚恳表态。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柳州市规划了东门和曙光西路两个历史文化街区,针对这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柳州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柳州市住建部门分别编制了《柳州市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柳州市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同时重点对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开展保护整治,通过设置街区标志牌、完善地下排水管道、规整露天管线,重新铺设路面、立面整治等措施,改善基础设施和街区生活环境,并对街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和利用。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键在于财力的保障,那么近年来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经费投入情况如何?
据了解,柳州市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加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项工作中的资金投入,保障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顺利开展。2017-2019年,柳州市本级累计安排1.6亿元投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8年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480万元,用于柳州市白莲洞遗址项目。此外,柳州市政府直属集团公司自筹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其中,由柳州市东通公司投资建设的柳州白莲洞古人类遗址博物馆综合陈列楼项目总投资达1.22亿元。
如何确保这些资金得到有效的利用,柳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柳州市一方面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上联系,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将以历史文化和旅游相结合的项目作为切入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工作中来,拓宽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资金筹措方式。
“这次专题询问达到了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落实的预期效果。”在当天举行的专题询问上,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传林表示,此次专题询问与今年的历史文化名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推进柳州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据了解,柳州市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近年来,柳州市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努力增加名城保护载体、提升名城内涵,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柳州市正在加快推进我区首部国家历史名城保护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建立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制保障。(莫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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