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试点探索,努力打造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昌新样本”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叶勇)7月23日,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召开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宜昌市作为唯一非省会城市交流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刘丰雷代表宜昌市交流发言,围绕统筹协调、项目生成、群众共建、长效管理、多元筹资等“九个机制”,介绍了宜昌市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做法和成效经验。
稳住“巩固提升”的基本盘
继续巩固“市级筹划指导、区级统筹负责、街道社区实施、居民自治参与”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实体机构,协调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
继续巩固“有条件申报、竞争性入围、成熟一个、推动一个”项目生成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继续巩固“居民拿一点、产权单位帮一点、政府补一点、市场化方式争取一点”资金共担机制,厘清政府、居民出资边界,引导居民
积极出资参与改造。
按下"深化拓展"的快进键
深化拓展“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效共享”群众参与机制,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
深化拓展“片区联动、分类实施、程序优化”项目推进机制,结合项目基础条件、改造难度、特色资源等条件,将项目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实现小区及周边小区联动改造。
深化拓展“应急可封闭、物业有保障、治理有体系、资金有来源”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X个群众自治组织”的“3+X”小区治理体系。
下好“提质创新”的精准棋
加快创新“社区生活圈定需、功能复合助力、再规划赋能”资源整合利用机制。按照建设“完整社区”和打造“五分钟居住区生活圈”的要求,完成7个试点片区改造方案编制。
加快创新“企业整体投资、政府奖补扶持、资源特许经营”市场化参与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加快创新“对象明确、收益平衡、风险可控”金融可持续支持机制,授权确定实施主体,加强与开发性金融对接。
下一步,宜昌市将紧密结合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快试点探索,按照“提质、扩面、兴业”思路,重点抓好群众发动、项目谋划、多元融资、简化审批、市场参与等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努力打造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宜昌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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