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房地产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8-02-02 09:08
  自2015年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先后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联合印发《青海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青建房〔2015〕154号)、《青海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青建房〔2016〕409号)、《青海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建房〔2017〕219号)三份规范性文件,至此标志着房地产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
 
  特别在2017年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除全面采用市场监管中采集到的信息,还特别注重加强收集“信用中国(青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各大报刊媒体发布的行政处罚不良信息,房地产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逐步建立。2017年召开全省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通报大会,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6家物业服务企业获得4A级最高信用等级授牌。同时,对列入“黑名单”的67家信用B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予以注销,对存在“一房两卖”、延期交房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通报,并推送至“信用中国(青海)”网站。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