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召开全区历史建筑测绘培训及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为指导各盟市组织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工作,规范使用自治区专项资金,5月22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组织召开视频会议,邀请专家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验收工作导则》,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验收工作导则》进行了全面的解读,重点对历史建筑测绘控制、地面三维激光测绘、倾斜摄影模型以及影像照片图纸等方面的标准进行讲解,就具体技术方面的要求进行解析。各盟市参会人员踊跃发言提问,就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工作存在的困惑与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并得到逐一解答。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工作,是落实住建部历史建筑测绘三年行动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自治区“云住建”平台历史建筑数据博物馆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盟市住建部门要把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做好新时代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使命感,统筹做好历史建筑测绘工作。二是高质量完成历史建筑测绘任务。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已公布的历史建筑测绘工作。全区历史建筑均进行“全面测绘”,按照“一栋一册”要求进行归档,各盟市提供测绘成果,住建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盟市住建部门要切实扛起重担,把历史建筑测绘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组织好、完成好历史建筑测绘任务。三是切实用好自治区财政资金。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2020年住建厅负责分配的专项资金中,对历史建筑测绘项目按盟市进行补助,由盟市住建部门统筹使用。测绘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随意调整,确保历史建筑测绘工作取得实际成果。四是统筹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区已确定历史文化街区22片,历史建筑396个。各地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大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民记住乡愁。
来源:内蒙古住建厅
来源:内蒙古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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