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河道及小流域沿线违法建筑整治完成
稿件来源:舟山市住建局网站
今年4月份起,市“三改一拆”办负责牵头开展全市河道及两侧沿线(含小流域)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市河道及小流域区域违法建筑点位99处已全部完成拆除整治,有效提升了我市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和防汛防台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夯实行动基础。市“三改一拆”办牵头制定《全市河道及小流域沿线违法建筑整治行动方案》,进行具体分解落实,排定时间节点。整治行动以各县(区)、功能区为单位,涉及39个乡镇(街道)140个行政村544条河段。各地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方案,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县(区)领导对口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责任要求,做到重心向一线下沉,充分调动乡镇一级积极性。各部门全面加强工作协同,各司其职、条块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全面排查摸底。前期各地重点做好安全隐患严重的违法建筑排摸,做到不留死角、不抱侥幸,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市“三改一拆”办组织力量深入各街道、乡镇,逐个点位开展违法建筑再排查,确保排查违建工作无盲区、全覆盖。通过多次排摸,全市共计排摸违法整治点位99处,其中定海38处、普陀24处、岱山4处、嵊泗9处、新城管委会20处、普朱管委会4处。
三是全力开展整治。在防洪安全评估、深入调查取证违法事实后,5月起全市河道及小流域沿线违法建筑整治行动进入整治阶段,根据前期排查和自行整改情况,按照分类分期、逐步攻坚、先易后难的原则,建立销号清单,挂图作战,对重点违法建筑做到一案一策,着力做好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劝导说服工作,逐户突破。根据整治清单实行包片巡查和任务派单的形式,每半月督查、派单一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同时运用通报反馈和督考问责的工作推动手段,确保取得实效。
四是攻坚整治难题。针对后期剩余整治点位普遍存在情况相对复杂、规模相对较大、历史纠纷等问题情况,市“三改一拆”办紧盯整治过程,对河道及小流域沿线违法建筑拆除情况实行周报制度,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功能区加大整治力度,同时派人深入现场,详细了解当地情况,指导并协助各地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通过共同努力,截止6月底全市河道及小流域沿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完成。
下步,市“三改一拆”办将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通过暗访和实地抽查核实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对各地违建拆除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为巩固整治成果提供重要保障。(市三改一拆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