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民生痛点 改善居住环境 青海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了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节能达不到要求、基础配套设施破损老化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不断提高老旧小区住宅品质,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青海省自2018年起,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补短板的民生工程,坚持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以节能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整治环境为重点的综合改造,并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截至2019年底,通过省级财政补助和纳入国家计划共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万套。2020年,青海省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计划实施改造472个小区共5.09万套。截至6月底,已开工180个小区1.94万套、开工率38.11%,其余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通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小区住宅节能保温效果明显改善,小区环境得到了美化,基础配套设施得到了完善,住宅品质和价值明显提升,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但是,在改造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居民自筹改造资金难度大。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建立居民自筹、社会力量参与、金融支持的资金筹集渠道。财政绩效评价指标明确,企业、居民等社会筹集占改造项目资金比例在20%以上。但我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大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外来购房户、租赁户等,收入普遍不高,加之青海省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刺激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空间有限,通过居民自筹和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难度大。二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困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中,国家鼓励通过发行老旧小区专项债券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但青海省的城镇老旧小区受自身空间、周边规划条件等因素制约,通过改造难以形成利润增长点,项目资金收支难以平衡,大多数项目无法满足发行专项债券的条件,各地发债积极性不高。三是统筹协调难度大。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造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关联企业(水、电、气、通信等),利益主体多,统筹协调工作量大。四是后期管理难度大。老旧小区居民受以前福利制度等传统观念影响,缺乏自觉购买物业服务的意识,加上部分人员由于无固定收入或收入偏低,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老旧小区面积小、停车难,物业公司不愿意接管。因此,改造成果的维护和保持将成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面临的最大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上下联动,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进一步加大各方力量统筹协调力度,整合民政、教育、公安、通信、邮政、消防、环卫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资源和资金力量,建立共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积极引导居民、社会力量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拓宽思路,通过项目打捆等方式创造条件,探索通过发行老旧小区专项债券方式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不断提升改善老旧小区和周边环境。三是强化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统筹改造项目施工时序,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严格履行工程质量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建筑材料核验制度,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四是统筹谋划今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全省“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范围,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指导各地对现有城镇老旧小区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建立项目库,科学安排改造时序,依据政策规定分年度实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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