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培训视频会议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0-07-02 10:39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5月13日下午,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举办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各州(市)、县(市、区、行委)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共350余人参加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熊士泊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住房保障处、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了授课课件,并参加会议开展培训。会议重点对新修订的《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及计划任务安排情况进行了解读,对2020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0年,青海省确定改造450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5万多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467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全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及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管理等作了明确界定。
 
会议指出,举办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视频培训班,是青海省进一步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帮助大家进一步熟悉掌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租赁补贴发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工作能力,切实促进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做好公租房管理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内涵品质的重大举措,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大家要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严格把握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容和标准,多措并举,建立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改造资金共担机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和小区居民的积极作用,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强化监督管理,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准入标准和具体管理措施,强化动态管理,做好现有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不断增强城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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