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勘察设计信用管理办法 完善建设行业诚信管理体系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2-12 14:21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秩序,积极适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新要求,强化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从业环境。南宁市城乡建委在组织对原《南宁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行为试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新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施行。
 
《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共分六章25条,从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信息的管理、采集、核定、应用、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信息及“红黑名单”的统一管理工作,各县、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及五象新区管委会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管理建设工程参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信用等级,依据企业的实时信用考核评价分值,划分为A级(信用优秀)、B(信用良好)、C(信用一般)、D(信用较差)、E(信用极差)五个等级。信用信息考评基本分为0分,采用加减分方式进行累计计分,不设封顶。
 
市城乡建委按季度组织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信息等级进行评定,并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信息等级情况。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信用等级情况将作为对该单位行业监督检查、业务承揽、评先评优等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邓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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