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建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稿件来源:盐城市住建局网站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住建局坚持建筑施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相结合。深入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好“怎么管”的问题,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围绕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以标杆工地为引领提升全市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通知》(盐住建建筑〔2020〕8号),充分发挥标杆工地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盐住建建筑〔2020〕24号),进一步强化了对事故责任企业联合惩戒措施。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督查的通知》(盐住建建筑〔2020〕25号),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盐城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管理的通知》(盐住建建筑〔2020〕38号),进一步健全了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监管体系,厘清了属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决堵塞装饰装修工程、拆除工程、开发区(园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漏洞”和“死角”。
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局相关条线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短板弱项,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措施,近期还将会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厂房维修、改造、拆除等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